关于规范设置便民自行车修车点工作的
指导意见
各区(高新区)城管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针对我市在自行车修理摊点管理上存在的管理不统一、布局不合理、群众修车不便利等问题,为了方便群众修车,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提升市容管理水平,构建人民满意的城管品牌,按照市局党委“十大行动、百件实事”工作部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就开展规范设置便民自行车修理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标准,加大措施,集中规范。便民自行车修理点的规范设置以便民利民为原则,以提升市容为前提,以方便群众修车为目的,以划线作业、统一标识、承诺守信为标准。自本意见印发起至2010年5月31日,各区局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支路街巷规范,布局合理的总体要求,集中对现有修车点逐个进行规范,审查确定位置、划定作业区域、签定《便民修车点从业人员承诺书》、发放市局统一制作的标识。对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布局不合理的要进行调整,对拒不服从调整、拒签承诺书、拒不按规范要求改正违章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各区局要将审定的便民修车点详细位置、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从业人员签发的承诺书报市局。市局将按照各区局审定并上报的便民修车点数量制作统一的便民修车点标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便民修车点位置信息,在市局网站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开通16039电话查询服务功能,为修车群众提供服务。
二、加强监管,计分考核,巩固成果。集中规范结束后至年底,各区局要按照每月每处不少于3次,每次都对违章行为现场登记、现场记分、满分取缔的办法,加大对便民修车点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纠正其违章行为,不断巩固和提升集中规范成果。便民修车点从业人员有不在划定地点作业、超出划定范围作业、作业时不使用统一标识、乱摆乱放工具或物品、乱丢杂物污染环境卫生等行为之一的,每次每项扣1分,月度扣分满5分或季度扣分满10分的,按违章占道予以取缔。市局督查大队在占道经营督查工作中,也要按照计分考核办法对便民修车点进行计分考核,满分后通知区局予以取缔,未取缔的,按占道经营对区局进行考核。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实效。规范设置便民自行车修理点工作看是小事,却是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构建人民满意的城管品牌的重要举措。城管系统全体人员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积极服务的态度,扎实有效的行动,将这项便民利民的小事办好、好事办实。为此,市局决定由党委副书记、市执法局政委马平同志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执法指导处负责指导、调度,执法监督处和督查大队负责监督考核。各区局要指定一名局领导分管该项工作,并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实施,以确保取得预期的效果。